操縱市場這種行為扭曲證券期貨市場交易價格或交易量,嚴重擾亂正常市場交易秩序,誤導欺騙廣大投資者,因此,歷來是稽查執法的重點,是嚴厲打擊的對象。
然而,還是有試法者抱有僥幸心理,希望能夠逃過監管的“法眼”。
不難發現,違法主體操縱手法不斷變化,如借道大宗交易渠道、控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節奏、借道滬港通交易機制跨境操縱、“搶帽子”操縱等多種手段實施操縱,企圖逃避打擊。
與此同時,個別案件中還出現了多宗操縱手段交織的情形,比如,“吳峻樂與中鑫富盈合謀操縱特力A等股票案”中,利用持股優勢、資金優勢、在控制賬戶之間交易等手段操縱證券價格。
對于類似行為,證監會近年來一直加大處罰力度。比如,在“多倫股份異常交易案”中,證監會對鮮言罰款28.92億元,創下了證監會行政處罰罰款金額最高紀錄。另外,對多起案件的當事人的罰款金額是違法所得的3倍及3倍以上,有的甚至達到了5倍。
證監會頻頻開出巨額罰單,處罰市場操縱行為,顯示出監管層對嚴重違法行為的“零容忍”態度。
對投資者而言,對操縱市場也一定要擦亮眼睛,保持警惕。我們看到,日前證監會以“警惕市場操縱”為主題啟動“投資者保護·明規則、識風險”專項活動第二階段專項活動,教投資者識別四類市場操縱,提醒投資者不要盲目追漲殺跌、跟風炒作,以防遭受不法侵害。
最后再提醒一句:操縱市場具有較強的欺詐性和迷惑性,投資者一定要保持警惕,面對價格大幅波動的投資產品要理性分析判斷,不要盲目追漲殺跌、跟風炒作,防止遭受市場操縱的不法侵害。